内容摘要:8月30日至31日,中宣部在上海召开治国理政论坛“坚持协调发展”理论研讨会。
关键词:发展;治国理政;协奏曲;协调发展;区域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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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至31日,中宣部在上海召开治国理政论坛“坚持协调发展”理论研讨会。来自中央有关部门、社科研究单位、思想理论工作“四大平台”和上海市社科理论界的90多位专家学者参加了研讨会。与会专家学者在大会发言和分组讨论中,分析问题具体、深刻、专业,取得了比较丰硕的成果,进一步深化了对坚持协调发展的理论认识。
关于坚持协调发展的丰富内涵、理论品格和重大意义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着眼破解发展不平衡的难题,提出坚持协调发展的理念,这是奏响发展“协奏曲”的战略抉择,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
有专家提出,坚持协调发展是我们党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经验。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探索和形成了一系列关于坚持协调发展的重要经验。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治国理政新实践中,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把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城乡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升华了我们党关于协调发展的重要理念。
有专家提出,坚持协调发展,重点在增强发展的整体性。一方面,从现实矛盾和发展潜力看,从不协调到协调就要解决结构性失衡问题,补齐各种短板,使经济发展的潜力得到充分释放,就是提高发展整体性的过程;另一方面,从系统论的角度看,增强发展整体性就要在发展思路、方向和措施上体现整体性的要求,着力提高发展的系统性和耦合性。
有专家提出,协调发展理念蕴含着丰富的唯物辩证法思想:一是蕴含着事物普遍联系的唯物辩证法思想,协调发展就是要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正确处理发展中的重大关系,促进经济社会整体良性发展;二是蕴含着“两点论”的唯物辩证法思想,坚持一分为二地看问题,坚持两分法、防止片面性;三是蕴含着质量互变的唯物辩证法思想,用量变引起质变的道理看问题,坚持适度原则,重视量的积累,不急躁、不拖延,因地制宜、有序全面推进各方面协调发展。
关于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我国地域广阔,各地发展基础和条件各异,协调区域发展是现代化进程中必须面对的重大课题,必须深刻认识其重大意义,建立健全保障区域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
有专家提出,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区域发展战略经历了4个阶段,目前正处于第四阶段。第一阶段是大区发展战略、“三线建设”发展战略,在全国范围建立了若干大工业基地、大城市集聚地区以及经济协作区。第二阶段是以先富地区带动后富地区的区域发展战略,让沿海地区率先发展起来。第三阶段明确提出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包括西部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东部率先四大板块。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建设三大战略,融合了前三个阶段的四大板块等,构成了第四阶段的区域发展战略,是完善中国经济格局的大手笔、大布局、大战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