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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推进健康扶贫 5类贫困群体被纳入医疗保障救助试点
2016年12月16日 17:46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高红超 字号

内容摘要:河北省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工作暨发放落实待遇现场会16日在承德市滦平县举行。

关键词:医疗保障;贫困群体;健康扶贫;试点;贫困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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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石家庄12月16日电 (记者 高红超)河北省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工作暨发放落实待遇现场会16日在承德市滦平县举行。会上透露,在8月1日开始对全省310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的基础上,河北省将其他5类贫困群体纳入医疗保障救助范围。此次先行在承德市全域试点,取得经验后在全省推开。

  其他5类贫困群体是指: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低收入家庭的重病患者、60岁以上老年人和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父母,因医疗自付费用过高导致家庭无力承担的患者(因患病造成家庭基本生活困难且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家庭前12个月总收入50%以上的),各市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群等。

  当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仍然是导致农民贫困的主要原因,往往是“病倒一个、压垮全家”。据了解,按现行标准测算,河北省仍有300多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其中因病致贫返贫的占44.6%。

  据介绍,“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是河北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具有河北特色的健康扶贫重大超常规举措。河北省将整合各方资源,优化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简化结算程序,对5类贫困群体医疗保障救助实行“一站式”报销结算。在县域内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个人无须缴纳押金,出院结算时只缴纳个人应自付的费用,其余住院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根据规定的相应救助比例由医院垫付,相关部门定期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会上明确了河北全省310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待遇落实时间节点:2017年1月20日前落实医疗保障救助对象2016年8—12月期间住院医疗待遇;2017年3月底前,完成2016年度门诊慢性病、门诊费用的报销工作;2017年4月起全省实现即时报销贫困人口提高医保待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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