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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农民工工资
2016年11月24日 16:50 来源:新华社 作者:宋晓东 字号

内容摘要:新华社郑州11月 24日专电(记者宋晓东)临近岁末,郑州市加大力度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明确规定建筑企业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为由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将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针对这一问题,郑州市明确界定了各方责任,规定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分包企业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将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郑州市还将企业是否拖欠农民工工资与企业工资保证金缴纳直接挂钩,两年内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企业,可按有关规定实行减免.

关键词:郑州市;农民工工资;企业;拖欠;克扣;合同;经营风险转嫁;工资保证金;宋晓东;工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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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郑州11月24日专电(记者宋晓东)临近岁末,郑州市加大力度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明确规定建筑企业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为由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将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

  在农民工工资拖欠中,建筑工程单位间多方扯皮、相互踢皮球的问题常常出现。针对这一问题,郑州市明确界定了各方责任,规定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分包企业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将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

  郑州市还将企业是否拖欠农民工工资与企业工资保证金缴纳直接挂钩,两年内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企业,可按有关规定实行减免;对发生过工资拖欠且已处理完毕的企业,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对仍存在工资拖欠问题的企业实行全额缴纳工资保证金,今年年底前,郑州市还将全面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

  郑州市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加大对欠薪企业的惩处力度,郑州市将建立欠薪企业“黑名单”制度,进行每季度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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