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2016年8月2日,山东济南,市民手机上的滴滴出行与优步客户端。长期看,新规定的出台,无论是推动传统出租车的转型升级,还是对规范网约车这种新事物,都是利好的。
关键词:出行;兼并;影响;商务部;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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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市场垄断 ●会否引发价格波动 ●如何看新业态的未来
网约车平台兼并:影响几何
8月1日,滴滴出行宣布与优步(Uber)全球达成战略协议,滴滴出行将收购优步中国的品牌、业务、数据等全部资产在中国大陆运营。消息一出,旋即成为舆论的焦点。
据测算,滴滴和优步的合并将使网约车市场90%的份额集中在一个主体之下,两家合并无疑诞生了网约车平台的“巨无霸”,这是否会形成实质上的市场垄断?会否引发价格波动?如何看新业态的未来?
是否有违《反垄断法》——
听听商务部怎么说
双方达成战略协议后,滴滴出行和优步全球将相互持股,成为对方的少数股权股东。优步全球将持有滴滴5.89%的股权,相当于17.7%的经济权益,优步中国的其余中国股东将获得合计2.3%的经济权益。滴滴也因此成为唯一一家由腾讯、阿里巴巴和百度共同投资的企业。
滴滴与优步中国合并是否属于经营者集中行为,是否需要提交相关申报?
面对记者的提问,8月2日上午,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回应称,商务部目前尚未收到有关滴滴出行和优步中国相关交易的经营者集中申报。按规定,凡符合《反垄断法》规定申报条件和《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中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均应事先向商务部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
随后,记者连线了滴滴出行相关负责人,得到的回应是:“目前我们尚无针对该问题的官方回复,有新的消息会及时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