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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拟核准注册首个声音商标 已受理申请450件
2016年02月15日 09:46 来源:新华社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据新华社北京电经审查,我国首例声音商标申请“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广播节目开始曲”符合商标法相关规定,于2月 13日初步审定公告,成为我国拟核准注册的首个声音商标。国家工商总局介绍,声音商标是指由能够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声音构成的商标。为顺应商标注册的国际发展趋势和企业自主创新发展需求, 2013年新修改的商标法将声音商标纳入可申请注册的范围,其中第八条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从2014年 5月 1日起,工商总局商标局开始受理和审查声音商标申请。截至今年1月底,商标局共受理声音商标申请450件。

关键词:声音商标;核准;商标申请;音乐;商标法;商标注册;审查;工商总局商标局;国家工商总局;广播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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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拟核准注册首个声音商标

 

  据新华社北京电 经审查,我国首例声音商标申请“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广播节目开始曲”符合商标法相关规定,于2月13日初步审定公告,成为我国拟核准注册的首个声音商标。

  国家工商总局介绍,声音商标是指由能够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声音构成的商标。声音商标可以由音乐性质的声音构成,比如一支乐曲;可以由非音乐性质的声音构成,比如自然界的声音、人或动物的声音;也可以由音乐性质与非音乐性质兼有的声音构成。

  为顺应商标注册的国际发展趋势和企业自主创新发展需求,2013年新修改的商标法将声音商标纳入可申请注册的范围,其中第八条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通常情况下,声音商标只有经过长期使用,才能取得显著特征。也就是说,只有消费者在某种声音与商品或服务提供者之间建立起特定联系时,声音才可能获得核准注册为商标。

  从2014年5月1日起,工商总局商标局开始受理和审查声音商标申请。截至今年1月底,商标局共受理声音商标申请45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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