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才有可能减刑或者假释。而监外执行也多是针对有严重疾病、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等罪犯的一项人性化措施。不符合条件的罪犯是如何借减刑、假释或监外执行“越狱”的?他们都是什么人?谁是他们“越狱”的帮凶?监外执行对象非富即贵以监外执行为例,从近年来的案例看,通过行贿等手段最终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被准予监外执行的罪犯“非富即贵”,以官员和商人居多。从法官到狱警,都能开后门不论是假立功骗减刑,还是伪造病情诊断书保外就医,为何浑身是假还能过关斩将,顺利出狱呢?从公开通报的案例来看,假“越狱”多涉及司法腐败,司法人员收受贿赂,为罪犯造假创造条件。
关键词:监外执行;减刑;越狱;保外就医;假释;立功;司法人员;收监;张海;刑罚执行
作者简介:
内鬼帮忙,“越狱者”官商居多
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才有可能减刑或者假释;而监外执行也多是针对有严重疾病、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等罪犯的一项人性化措施。不符合条件的罪犯是如何借减刑、假释或监外执行“越狱”的?他们都是什么人?谁是他们“越狱”的帮凶?
谁在“越狱”
监外执行对象非富即贵
以监外执行为例,从近年来的案例看,通过行贿等手段最终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被准予监外执行的罪犯“非富即贵”,以官员和商人居多。
在准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是有一定级别的官员。如截至5月底,云南省监狱系统已经主动纠正了52人的监外执行,并将这些人全部收监,“52人全部是职务犯罪罪犯。”知情人透露,也就是人们概念中的“官”。
典型案例并不少见。如四川省原厅级职务犯罪罪犯刘某被判死缓,后因患病被保外就医,结果查明不符合条件被收监执行;广东省江门市原副市长林崇中打通关节,以患有高血压等疾病为由被暂予监外执行,后被检察机关发现后收监。
阔气毒贩保外后继续贩毒
仅次于官员的群体,则是有钱人。云南省曾发生过一个罪犯花高价从外省权威医院买来他人颈椎错位的X光片,然后“移植”造假自己的病历,成功申请了保外就医,他还贿赂了监狱医院的院长。”
对于这部分人,监外执行能带来的利益必然远远大于其行贿的钱财。如云南一名毒贩想方设法办理了保外就医后,继续在外贩毒,甚至给每个子女都盖了一栋楼房,等再次被抓获归案时,这名毒贩说:“我现在赚够了,死了也值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