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争鸣 >> 编辑推荐
综述社科法学与法教义学争论态势
2014年08月13日 03:4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王启梁 雷磊 尤陈俊 字号

内容摘要:社科法学与法教义学的兴起,是当代中国法学发展的新趋势。社科法学所能做到的就是保持着对社会生活的开放性,在智识上打破教义式法学的孤立性,培养出不仅能够进行规范分析,同时具有全面智识、健全常识的法律人才。

关键词:法学;社科;中国;法律;教义

作者简介:

  编者按

  社科法学与法教义学的兴起,是当代中国法学发展的新趋势。历史传统、研究进路和知识偏好上的显著差异,使得社科法学与法教义学之间形成了激烈的争论态势。但意气化的争论无益于学术发展,只有建立在彼此了解基础上的良性互鉴,才能在促使自身完善的同时提升中国法学的学术竞争力。为此,本版今日刊发三篇文章,力求展现一幅社科法学与法教义学的真实图景,并希望能引发读者的思考与讨论。

  王启梁:中国需要社科法学吗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法学被讥讽为“幼稚”的学科,因为它既没有中国自己的学说传统,对西方法学的了解也一鳞半爪,更不具备其他社会科学的理论解释力。现在,中国的法学有了很大改观。一方面,以法律适用为目标,针对生效成文法的解释、分类和系统化的学说、理论不断得到充实和发展。另一方面,运用社会科学的方法和理论来研究法律问题的“社科法学”在最近十年有了长足发展。以法律的规范性为核心的理论的发展,为培养准确适用法律的人才提供了条件。而社科法学的壮大,则使得中国的法学研究、学说和理论呈现出多元化格局,这意味着对法律、法治的解读具有了不同的角度和可能。

  遗憾的是,无论中外,社科法学常常遭遇致力于在法律内部建构自足体系的理论家的反对。对此,本文旨在阐明两个问题:第一,社科法学反对什么;第二,社科法学能为中国做什么。详细》》》

 

 

  雷磊:什么是我们所认同的法教义学

  对法教义学的误解经常从“法条主义”这个概念开始。在历史上,法条主义确曾是概念法学进入到法典化时代之后的继承者。它主张法条穷尽了法律的全部内涵,也构成了法律裁判的唯一依据。法律的适用是一个将事实涵摄于法条之下,即通过逻辑演绎推导出结论的过程。但今天的法教义学者早已不再认为法律体系是个闭合的系统,也承认规范时常出现空缺、矛盾、言不及义、言过其义等缺陷,这些都需要根据特定方法加以弥补,弥补时运用经验知识与价值判断不仅需要,而且必要。所以,法教义学并非不关注经验知识和价值判断,而是致力于将它们“教义化”和“类型化”,以便省却今后裁判的论证负担。教义当然并非绝对,它保留了在特殊案情中被新知识和新评价所挑战的可能。所以,将社会科学带进法教义学的领域,无论就理论模式或社会事实样态而言都是可能的。20世纪初自由法运动的先驱、德国法学家康特罗维茨早就一语道破:“没有社会学的教义学是空洞的,而没有教义学的社会学是盲目的。”法教义学与社科法学在这里的分歧(如果存在的话)只是个“名分之争”:社科知识是社科法学的专有物或是可以为法教义学所包容。因此,对于法教义学封闭性的批评至少是个“打击错误”。详细》》》

 

 

  尤陈俊:不在场的在场:社科法学和法教义学之争的背后

  在2001年发表的一篇论文中,北京大学苏力教授从宏观角度对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的中国法学发展格局进行了检视,认为其中存在着三种不同的重要范式——政法法学、诠释法学和社科法学。这三种范式虽然有大致的先后出现顺序,但并非此兴彼灭的完全替代关系,而是以不同程度上共存的形式奠定了当代中国法学的基本格局。在展望中国法学的未来发展之时,苏力认为,注重意识形态话语的政法法学将走向衰落,起主导作用的,将是高度关注具体法律条文、法律制度和法律纠纷解决技术的诠释法学,以及借鉴其他社会科学的理论资源和研究方法、试图发现法律制度与社会生活等因素的相互影响和制约的社科法学。苏力断言,尽管诠释法学和社科法学对于法治和法学的发展而言是功能互补的,但“它们之间不无可能产生激烈的、有时甚至是意气化的争论”。

  苏力当年所预言的那种激烈甚至是意气化的争论,如今已在某种程度上初露端倪。社科法学有时也会在一些学者的笔下被换成诸如“法律与社会科学”之类的别称。近来有法理学研究者以经验主义和规范主义两种不同的基本研究取向,对苏力所称的社科法学和诠释法学加以对应化的区分和替换,并强调“法律与社会科学”和“规范分析法学”这两种进路之间的竞争“是一场你死我活的战争”。详细》》》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王村村)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