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史 >> 中国古代史
关于魏晋参录尚书事制度的两个问题
2015年06月08日 17:26 来源:《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2期 作者:陶新华 字号

内容摘要:参录尚书事的人,彼此之间并无分工,而是对尚书事务共同负责。多人参录制,较之一人单录制,有两个好处:一是能凝聚更多的智慧,加强尚书事务的处理能力。正是参录制度的两个制度优势,加上皇权有时式微的机缘因素,使得魏晋比十六国和南朝都更加盛行参录尚书事现象。关键词:参录尚书事合作共事共同议政权力制衡。

关键词:参录;录尚书事;制度;人参;录制;权力制衡;尚书事务;关键词;独断;分工

作者简介:

  内容摘要:魏晋南朝时期,出现了二人或超过二人参录尚书事的制度。参录尚书事的人,彼此之间并无分工,而是对尚书事务共同负责。多人参录制,较之一人单录制,有两个好处:一是能凝聚更多的智慧,加强尚书事务的处理能力;二是能够形成尚书省长官之间的权力制衡,避免专权独断的局面。正是参录制度的两个制度优势,加上皇权有时式微的机缘因素,使得魏晋比十六国和南朝都更加盛行参录尚书事现象。

  关 键 词:参录尚书事 合作共事 共同议政 权力制衡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刘宇)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