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近几年来,在国内正风肃纪、打“虎”灭“蝇”的同时,中国政府不断扩大国际反腐败合作,利用双边机制和多边平台,加大境外追逃追赃力度,推动建立反腐败国际合作网络,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
关键词:腐败;合作;中国经验;国际合作;腐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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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在国内正风肃纪、打“虎”灭“蝇”的同时,中国政府不断扩大国际反腐败合作,利用双边机制和多边平台,加大境外追逃追赃力度,推动建立反腐败国际合作网络,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
全方位推动国际反腐败合作
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统一领导下,31个省区市和新疆兵团全部建立了省一级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2015年3月正式启动外逃腐败分子的“天网”行动。至2016年11月,随着在外逃亡13年的嫌犯杨秀珠回国自首,百名“红通”归案人数已达37人。中央纪委建立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外逃信息管理系统,并在网站开设专门举报窗口。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连续3年开展“猎狐”行动、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还对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入境证照、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转移赃款等涉腐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取得了明显效果。据统计,2014年以来,我国从70余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2400余人,追回赃款85亿余元人民币。
注重双边交流合作机制建设,与多个国家,特别是一些腐败分子藏身的发达国家形成了实质性合作成果。2015年以来,中法、中意引渡条约生效实施,中美反腐败执法合作形成系列成果清单,中俄将反腐败合作写入联合声明。在多边合作层面,充分利用主场倡导新的反腐理念与合作原则:APEC北京峰会正式通过了中国主导起草的《北京反腐败宣言》,建立亚太地区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G20杭州峰会又取得了《反腐败追逃追赃高级原则》和《2017—2018年反腐败行动计划》等一系列建设性成果。
合作理念与经验独具特色
十八大以来,中国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入一个全新的阶段,带动反腐败领域的国际合作步入了全新的发展轨道。
首先是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反腐败国际合作,与各国达成广泛共识。推进反腐败国际合作,不仅仅是法律和司法层面的对外协调或制度衔接,更是代表国家意志和利益的政治宣示。国家主席习近平在APEC、G20、金砖国家会议及出访他国等重要外交场合,都多次表达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的明确立场,主动推出相关反腐成果并积极予以落实,成为中国积极倡导的国际反腐败新秩序的重要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