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孩子是维护夫妻关系的纽带,但同时也是摧毁家庭的爆发点。独生子女死亡使得曾经的“完整家庭”沦为“失独家庭”,父母从“正常父母”沦为“失独父母”。除了家庭性质和身份的改变外,独生子女死亡也可能给失独父母的夫妻关系带来严重的影响:首先表现在两性分工消失,其次表现为感情和性的阻碍,最后表现为失独父母权力意识的淡薄化趋势。通过这些应该可以发现独生子女死亡后,一些失独父母的夫妻关系出现形式化、空心化和躯壳化的趋势——虽有夫妻关系的“名”,但夫妻关系的“实”已荡然无存。此外,这种形式化的趋势还容易导致他们形成失望型家庭价值观,也使原子化现象及离婚率升高。鉴于此,应采取促进失独父母的自我认知调整和社会认同改变、重新寻找失独父母之间的交集、培育失独父母组织来化解失独父母的原子化困境等措施,降低独生子女死亡对失独父母夫妻关系的影响,提高失独父母夫妻关系的稳定性。
关键词:独生子女死亡;失独父母;夫妻关系;形式化;原子化;干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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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孩子是维护夫妻关系的纽带,但同时也是摧毁家庭的爆发点。独生子女死亡使得曾经的“完整家庭”沦为“失独家庭”,父母从“正常父母”沦为“失独父母”。除了家庭性质和身份的改变外,独生子女死亡也可能给失独父母的夫妻关系带来严重的影响:首先表现在两性分工消失,其次表现为感情和性的阻碍,最后表现为失独父母权力意识的淡薄化趋势。通过这些应该可以发现独生子女死亡后,一些失独父母的夫妻关系出现形式化、空心化和躯壳化的趋势——虽有夫妻关系的“名”,但夫妻关系的“实”已荡然无存。此外,这种形式化的趋势还容易导致他们形成失望型家庭价值观,也使原子化现象及离婚率升高。鉴于此,应采取促进失独父母的自我认知调整和社会认同改变、重新寻找失独父母之间的交集、培育失独父母组织来化解失独父母的原子化困境等措施,降低独生子女死亡对失独父母夫妻关系的影响,提高失独父母夫妻关系的稳定性。
[关键词]独生子女死亡;失独父母;夫妻关系;形式化;原子化;干预路径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失独父母边缘化的内在逻辑及其社会再融入的社会工作干预研究” (14CSH060);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加速老龄化背景下身边无子女老人的社会支持系统建设研究”(13YJC840048);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家庭动力学视角下失独父母的家庭稳定性问题研究”(2013M531710),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社会工作本土实践与专业社会工作的关系研究”(09CSH036),湖北省社科基金项目“失去独生子女父母的人际关系变迁研究”(2013136)。
[作者简介]张必春,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研究院博士后研究人员,讲师,湖北 武汉430079;刘敏华,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湖北 武汉430079;
孩子是维系夫妻关系的纽带。我们都经历过或听说过这样的话“如果不是看着孩子可怜或者是看在孩子的份上,我早就和你离婚了”,事实上夫妻一方说出这种话的时候,往往是为孩子考虑,想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庭。由此可见,“子女是夫妻关系的安全阀”。然而,凡事皆有两面性,“子女也可能是摧毁家庭的爆发点”,尤其对曾经拥有孩子的失独父母而言,由于经历了子女“从有到无”的过程,他们在心理上会产生相对被剥夺感,轻则影响夫妻关系的和谐,重则影响家庭稳定,甚至导致家庭解体。由此可见,独生子女死亡对夫妻关系和家庭稳定会产生巨大影响。鉴于此,笔者将探讨独生子女死亡对失独父母夫妻关系的影响。[①]
在本研究中,独生子女死亡给失独父母带来巨大的打击,给失独父母留下了长期的难以逆转的影响,本文通过个案研究独生子女死亡对失独父母夫妻关系的影响其实是一种本质性个案(intrinsic case)研究,鉴于失独父母问题的特殊性,这种本质性的个案研究设计,在方法论上很容易受到质疑,[1]有些人认为有关特殊性个案(extreme case)的本质性研究的成果不具有普遍性,[2]但我们必须认识到,对特殊事例的研究,只要它有助于理解和解释重大问题就有其合理性, [3]而且,本质性个案不管它多么特殊,对这样的个案研究本身就有重要意义。[4]通俗地讲,部分失独父母在独生子女死亡后,夫妻可能会携手共度难关,其关系反而更加紧密,他们的婚姻家庭关系勿需干预,因此,这部分失独父母不是本文的研究范畴。本文关注的是独生子女死亡后夫妻关系恶化的案例,因为对该群体的研究不仅仅有利于解释独生子女死亡对失独父母夫妻关系的影响逻辑,而且能够体现应有的社会关怀。
一、从亲子关系到夫妻关系:家庭主轴的演变
家庭主轴就是家庭内部的主要关系类型,传统家庭中的主轴为亲子关系,然而随着家庭结构的变迁,现代家庭起主轴作用的是夫妻关系。就传统社会而言,费孝通教授从“家庭延续性”的角度提出传统社会的家庭主轴是亲子关系,比如他指出:“我们的家庭既是绵续性的事业社群,其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婆媳之间,是纵的,夫妇是横的,成了配轴,因为夫妻仅仅是维系家族、传宗接代的手段。”[5]言心哲则从“家庭制度”的角度提出传统家庭的主轴是亲子关系,他认为传统家庭是“大家庭”制度,从纵的方面来看,上有祖父母、父母,下有子女、孙子女等;从横的方面来看,有兄弟姊妹、堂兄弟姊妹、妯娌等等,[6]他们之间就形成了多重的复杂关系,其中家庭关系的主轴是亲子关系,配轴是夫妻关系;由此可见,学界几乎都认同这一结论:在传统社会中,家族价值大于个人价值,维系家庭的不是夫妻感情,而是生育事业,不是彼此相爱,而是责任义务。[7]换句话说,传统家庭的主轴是亲子关系。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家庭关系在数量和结构上发生了变迁:一方面,家庭关系数量减少。这是因为随着家庭规模的小型化,[②]尤其是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独生子女家庭普遍存在,传统社会中联合家庭为主的局面已经演变为现代社会中核心家庭为主的局面,因此联合家庭所拥有的兄弟关系、姐妹关系、妯娌关系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相反核心家庭中的夫妻关系和亲子关系,最多还有部分祖孙关系是最常见的家庭关系。另一方面,家庭关系内部结构演变。随着社会的发展,尤其是子女数量减少,生育时期大大缩短,妻子可以从照料子女的繁琐工作中解脱出来,不再把传宗接代、养育子女看成自己人生的唯一目标,他们开始注重自我价值的其它实现方式,这一转变无疑提升了妇女的家庭地位。此外,在现代教育体系下,子女往往在十几岁就要赴外地读书,夫妻更多的是在经济上资助子女完成学业,子女已经从夫妻日常生活中脱嵌,换句话说,日常生活中一般只有夫妻二人在场(无论是分居或同居),这种转变更加有利于夫妻感情的巩固和发展,并最终导致家庭关系发生了结构性的变化——以父子为主轴的家长制家庭逐渐转向以夫妻为主轴的民主平等家庭。[8]经过这种变迁,夫妻关系已成为现代家庭关系中的枢纽,一切关系都以夫妻关系为中心而展开。正如很多研究指出,当前中国绝大多数家庭已实现“由亲子关系为轴心向以夫妻关系为轴心”的转变。[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