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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对辽宁数据造假加大问责
2017年01月20日 20:40 来源:中国经营网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同时,将继续财政收入质量监管作为财政部驻各地专员办的日常监管重点,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并加大问责力度,督促地方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依法依规对弄虚作假的地区和人员进行问责,坚决防范和制止财政数据造假。

关键词:问责;辽宁省;财政数据;政府工作报告;数据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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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杜丽娟 报道

  连日来,地方两会陆续召开,随着一系列热点数据的公布,辽宁省财政数据造假事件成为该省政府工作报告的一个重磅。

  辽宁省省长陈求发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辽宁省所辖市、县在2011-2014年期间存在财政数据造假。经调查,辽宁省有关市县实施了虚增财政收入。一是通过虚构应税事项和纳税依据,虚增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等地方税收收入。如2012年,某县将原县委和县政府机关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划拨给县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再由该公司对外转让,转让行为未实际发生,却对此征收土地增值税等5671万元。

  二是通过虚假拆迁或转让土地、使用财政资金缴纳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等虚增非税收入。如2012年,某县重复转让4家粮库土地,虚增国有资本经营收入6965万元。

  三是违反国家规定对企业税收实施先征后返。如2011-2013年,某县对33户企业以先征后返的方式返还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2224万元。四是有的市县还通过违规编造、随意调整财政月报的方式虚增财政收入。

  对于辽宁省财政数据造假,今天晚上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财政部将督导辽宁省各级财政部门落实好各项整改措施,并形成长效机制。密切关注包括辽宁省在内的地方财政收入运行情况,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同时,将继续财政收入质量监管作为财政部驻各地专员办的日常监管重点,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并加大问责力度,督促地方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依法依规对弄虚作假的地区和人员进行问责,坚决防范和制止财政数据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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