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主办“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新闻发布会本网记者明海英摄中国社会科学网讯(记者明海英通讯员戴小巍)9月 8日,由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主办的“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新闻发布会在该院举行。据悉,今年3月,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部署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向破坏环境的违法犯罪宣战,着力为湖北绿色发展提供更多、更优检察供给。2、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新闻发言人郑青在发布会上讲话本网记者明海英/摄.3、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永金发布十个典型案例本网记者明海英摄.4、发布会由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金鑫主持本网记者明海英摄.
关键词:发布会;生态环境保护;记者明海英;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检察机关;绿色发展;检察长;法律监督工作;保护生态环境;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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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主办“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新闻发布会 本网记者 明海英摄
中国社会科学网讯(记者明海英 通讯员戴小巍)9月8日,由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主办的“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新闻发布会在该院举行。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新闻发言人郑青在发布会上介绍全省检察机关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开展以来的做法和成效。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永金在发布会上发布十个典型案例。发布会由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金鑫主持。
郑青介绍,首先,坚持高点定位,精心部署,打好生态环境保护“整体仗”。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将环保专项作为今年工作的“重头戏”,及时制定下发了《实施方案》,并召开全省三级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级检察院纷纷响应,均成立了由院领导挂帅的领导小组,推动全省15个市州分院、114个基层检察院迅速行动起来,结成统一高效的工作整体。
其次,坚持全面履职,多措并举,打好生态环境保护“组合拳”。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形成打击环境领域违法犯罪高压态势。在批捕起诉环节,依法快捕快诉社会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排放废气、废水、废渣以及有毒有害物质等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案件;通过“两法衔接”加强对环保、国土、林业、水利等部门以罚代刑、有案不移、有案不立等问题的监督;在查办职务犯罪环节,突出查办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及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背后不作为乱作为的职务犯罪案件;在民事、行政诉讼环节,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作为提起公益诉讼的重点。
再次,坚持因地制宜,精准发力,唱好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戏”。湖北生态资源丰富,各地环境以及资源状况特点不同,生态环境领域犯罪现象也呈现不同特点。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加强走访调研,深入湖区、工业园区、林区、农垦区、矿区等重点区域详细了解生态环境现状,准确把握当地党政关注、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突出环境问题,切实增强了专项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各地和各业务条线还根据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的“小专项”,带动了全省专项工作整体提质增效。
此外,坚持探索创新,打击修复并重,谱好生态环境保护“协奏曲”。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探索“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模式,坚持打击犯罪与生态修复相结合,力争取得环境保护最佳效果。其中,“专业化法律监督”,即对那些犯罪性质恶劣,犯罪情节严重的污染环境案件,严查快处,决不姑息。“恢复性司法实践”,即办案中注重运用好恢复性司法理念,努力使受损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的修复和补偿,提升办案效果。在此基础上探索建立对水体、土壤、大气污染等案件的多元化生态修复补偿从轻处罚机制,切实将资源破坏和环境污染的损害降到最低。“社会化综合治理”,即结合办案,深入分析发案原因和风险点,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相关部门提出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的检察建议,促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同时,“跳出专项抓专项”,努力从更高层次上服务绿色发展。
据悉,今年3月,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部署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向破坏环境的违法犯罪宣战,着力为湖北绿色发展提供更多、更优检察供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