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党政院校 >> 调查报告
正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多重冲突
2015年11月19日 09:04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吴青熹 字号

内容摘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各级政府通过简政放权、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等形式大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然而,在改善和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的同时,政府购买却常遭遇各种形式与实效的冲突。

关键词:公共服务;冲突;服务;购买;专业水平

作者简介: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各级政府通过简政放权、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等形式大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然而,在改善和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的同时,政府购买却常遭遇各种形式与实效的冲突。对此,我们需要辨证看待。

  价廉与物美的冲突。目前,各级政府在购买公共服务时都表现出较强的成本控制意识。但实践中,价廉和物美往往难以两全。一方面,价格低廉的公共服务常常难以达到使用者的期望水平,需要追加增值服务,无形中提高了购买成本;另一方面,低价至上的购买导向容易诱发供应商间的低价恶性竞争,降低服务的专业水平,甚至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实际上,采购价只代表服务的获得成本,审慎的政府购买决策应综合考虑服务质量、服务的获得及维护成本以及服务的社会与环境价值。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既要使服务对象获得更好的服务体验,又要力求价廉物美,为此,过程理性非常重要。树立全周期成本意识,要以全周期内性价比最优作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决策标准,改变传统的仅以支付价格作为购买成本的核算观念,切实改变“最低价购买”原则导致的集体非理性状态。创新采购方式,对需求量较大的公共服务实行大批量集中采购,以量的优势取得价的优惠,对需求量较小的公共服务实行评估采购,以服务对象体验的好坏作为采购指标。发挥政策引导功能,综合运用政策、财税杠杆,在政府亟需的公共服务领域引导和扶持一批社会组织,做大服务供应市场,利用规模效应降低成本。

  目录与需求的冲突。近年来,各级政府大都编制了公共服务购买目录,对拟购服务的种类和范围进行详细规定。但实践中,目录列示出的公共服务和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间总有一定差距。一方面,目录编制过程完全为政府主导,缺乏充分的需求调研和服务受众的有效参与,难以避免购置服务的闲置和浪费;另一方面,目录细则总是围绕政府的中心工作展开,较少兼顾公共服务提供主体的发育程度、专业水平、具体需求和操作建议,难以覆盖特殊群体和基层群众的全面需求。科学的目录编制应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统筹考虑政府财力和社会组织的承接能力。信息公开,善于借助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互联网媒体手段收集群众诉求,搭建政府、社会组织和群众间疑难咨询、政务公开的互动平台,确保所购项目接地气、有实效。动态管理,立足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建立政府、社会组织及群众共同参与的综合评议机制,确保拟购项目可以随评议结果动态调整,使政府购买真正普惠于民。部门协调,由于财政经费有限,政府购买必然会遭遇部门间冲突,为平衡部门利益,可以设置独立机构通盘协调、统筹计划编制和服务购买,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益。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钟义见)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