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11月 28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召开全省人民调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通报表扬了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从江县司法局下江司法所所长邓江河被授予“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为全县司法行政队伍树立了学习典范。“处理实际问题”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提出的利益需求不一定合理,在调解过程中,可先避其不合理的成分,对双方达成共识的先行处理,以此来鼓励当事人,逐步达成一致,矛盾纠纷自然化解。邓江河作为一名普通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扎根基层30年来,调解大大小小各类矛盾纠纷案件两千余起,平息了一场又一场的矛盾纠纷。他在平凡的岗位上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履职尽责,用心化解好每一起矛盾纠纷,他用自己30年的坚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使人民调解工作有力地维护了辖区社会稳定。
关键词:纠纷;人民调解;矛盾;江河;从江县;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司法局;利益;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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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召开全省人民调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通报表扬了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从江县司法局下江司法所所长邓江河被授予“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为全县司法行政队伍树立了学习典范。
邓江河长期扎根在基层司法行政一线,在司法所默默工作30多个春秋。工作中他发扬爱岗敬业的优良传统,兢兢业业,恪尽职守,时刻不忘身为司法行政工作者的职责,始终坚持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以维护一方稳定为已任,为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近五年来连续被从江县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乡镇党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2012年被黔东南州司法局评为全州优秀司法所长,2015年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长”。
24字调解工作法,有效化解基层矛盾
在人民调解工作实践中,邓江河总结出了“依照法律法规,兼顾双方利益,结合实际情况,处理实际问题”的24字调解工作法。“依照法律法规”就是在矛盾纠纷化解中,以法律为准绳,对无理取闹的当事人依法指出其违法行为,告知法律后果,促进依法解决。“兼顾双方利益”矛盾纠纷本质上是利益的冲突,在调解民间纠纷时,尽力兼顾各自利益,不偏袒,在双方的利益点之间求得平衡。“结合实际情况”作为调解员要通过情理法的结合,让纠纷当事人感受到尊重,便于消除纠纷双方心理隔阂。“处理实际问题”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提出的利益需求不一定合理,在调解过程中,可先避其不合理的成分,对双方达成共识的先行处理,以此来鼓励当事人,逐步达成一致,矛盾纠纷自然化解。
摸清规律,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矛盾纠纷的发生是有其规律的,不同的季节、村寨、特定人群均有其纠纷规律。农忙、节庆、农民工返乡等时间段,纠纷的类别各有不同,农忙时节因争田水、田坎划界的纠纷增多;节庆时因喝酒闹事、交通事故、不文明行为引发的纠纷增多;农民工返乡时因婚姻家庭关系、打架斗殴引发的纠纷增多。看似鸡毛蒜皮的小事,一旦调解不及时或处理不好,都有可能导致上访,引发矛盾激化,甚至酿成流血事件,影响社会稳定。
2018年2月,临近春节,从江县下江镇平江村村民杨某与领娃村村民徐某因会车时互不相让,于是杨某叫人来打伤徐某及车上乘客,领娃村听到这件事,组织村民到平江村闹事,并把平江村村民潘某打伤。由于正值打工的年轻人返乡,极易引发群体纠纷。邓江河了解情况后,分别到两村开展思想稳控工作,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9个小时的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因此,根据不同季节的纠纷特点,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主动介入,能把大量的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迎难而上,化解疑难复杂纠纷
调解从来都不是简单的事情,特别是异地调解,由于地域条件制约,调解难度极大。2016年6月,从江县下江镇滚某到安徽省巢湖市维修铁路,在铁路抢点换轨中滚某被货运火车刮走,当场身亡。邓江河与死者家属赶赴事故现场与老板交涉,强调这是一起劳动工伤案件,根据国家法律的规定,劳动者不承担责任,并强烈要求老板按照国家法律进行赔偿。在这起工伤死亡赔偿纠纷中,邓江河多次与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由于身处异地,沟通并不顺畅,一次不行就两次,最终经过数十次的交涉,通过与当地相关部门组织老板与死者家属进行调解,终于达成了劳动工伤补偿协议书,获赔现金78万元。
邓江河作为一名普通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扎根基层30年来,调解大大小小各类矛盾纠纷案件两千余起,平息了一场又一场的矛盾纠纷。他在平凡的岗位上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履职尽责,用心化解好每一起矛盾纠纷,他用自己30年的坚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使人民调解工作有力地维护了辖区社会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