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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时期党内监督体系顶层设计的现实启示
2016年03月27日 08:0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董瑛 字号

内容摘要:“建立廉洁政府”,必须用制度管财管事管人基于抗日革命队伍绝大多数出身于农民和小资产阶级的现状,我党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管党相结合,首次建立了一套较为系统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制度、财经制度等。突出党的纪律建设,确立民主集中制全面抗战之初,毛泽东强调,必须对党员进行有关纪律的教育,既使一般党员能遵守纪律,又使一般党员能监督党的领袖人物一起遵守纪律。同时,在《党章》中专列“奖励与处分”一章,强调对党员进行奖励和处分是维护和执行纪律的重要内容,首次规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执纪方针和党内监督原则,健全了党内监督制度体系。

关键词:党员;党章;党的纪律;党内监督;监督制度;民主集中制;顶层设计;革命队伍;监督体系;抗日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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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要完善监督制度,做好监督体系顶层设计。”监督体系顶层设计,是党的建设伟大工程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重要保障。抗日战争时期,是我党发展壮大最快(党员人数增长110多万)且监督管理又好的历史时期。依靠监督体系的顶层设计,我党成为世界反法西斯东方主战场的中流砥柱和世界历史前进的强大正能量。

  以上率下,为包括“党的领袖人物”在内的中央领导机关和高级干部立规矩

  抗日战争期间,面对极其严峻的革命斗争形势和极其繁重的革命队伍管理任务,党中央清醒地意识到从严治党、从严治军,必须以上率下,首先为中央领导机关及其成员立规矩。

  1938年9月,在“决定中国之命运”的扩大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毛泽东首次提出制定“较详细的党内法规”“监督党的领袖人物”“使党内关系走上正轨”。会议通过了三项监督制度,即《关于中央委员会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关于各级党委暂行组织机构的决定》《关于各级党部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分别规定了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及各级党委、党部工作的任务、职责范围和纪律规矩;明确规定设立党内监察机构的具体条件和职能,要求在各解放区党委之下设立监察委员会;规定中央委员不得在中央委员会以外发表与中央决定相反的意见,亦不得有违反中央决定的行动;如果没有中央的委托,也不得以中央名义向党内外发表言论和文件;特别强调党的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组织纪律和行为规矩,强调发展党内民主监督、维护和巩固党的团结统一,成为党内监督制度建设史上的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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