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中共中央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
关键词:民主;社会主义;发展;制度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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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意见》明确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本质属性和基本内涵,阐述了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渠道程序,对新形势下开展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社会组织协商等作出全面部署,是指导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本报约请有关单位负责人围绕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撰写了解读文章,专版刊发以飨读者。
——编 者
充分认识重大意义
切实加强党的领导
李君如
中共中央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大战略举措。《意见》对新形势下开展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及社会组织协商等作出全面部署,是指导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是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我们党一直高度重视协商。毛主席在延安时期就告诫全党:“我们不是一个自以为是的小宗派,我们一定要学会打开大门和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的方法,我们一定要学会善于同别人商量问题。”“我们政府的性格,你们也都摸熟了,是跟人民商量办事的”,“可以叫它是个商量政府”。
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在中国,这两种民主形式不是相互替代、相互否定的,而是相互补充、相得益彰的,共同构成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特点和优势。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古今中外的实践都表明,保证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通过依法选举、让人民的代表来参与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管理是十分重要的,通过选举以外的制度和方式让人民参与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管理也是十分重要的。人民只有投票的权利而没有广泛参与的权利,人民只有在投票时被唤醒、投票后就进入休眠期,这样的民主是形式主义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