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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志办认真学习省市领导重要批示精神
2016年03月11日 13:34 来源:山东省情网 作者:菏泽市史志办 字号

内容摘要:近日,接到孙伟常务副省长对史志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后,菏泽市市委副书记、市长解维俊对史志工作作出批示: “请市史志办学习研究,抓好落实。

关键词:重要批示精神;学习;史志;省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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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接到孙伟常务副省长对史志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后,菏泽市市委副书记、市长解维俊对史志工作作出批示:“请市史志办学习研究,抓好落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闫剑波对史志工作作出批示:“请史志办落实好”。

  菏泽市史志办认真组织学习省、市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全办人员一致认为:省、市领导重要批示对史志工作提出要求,对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根据省、市领导批示精神,结合单位工作实际,菏泽市史志办向各县(区)下发了学习贯彻批示精神的通知,市史志办主任李少华提出三点具体贯彻落实意见:一是组织认真学习。各县(区)史志办要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传达学习,深刻领会和把握好精神实质,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市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上来,用以指导各项工作。二是抓好工作落实。要把省、市领导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抓好与当前各项重点工作的结合,扎实推进第二轮修志,切实做好年鉴工作,稳步推进信息化建设、方志馆建设、丰富各类史志成果等工作,确保实现全年目标,把贯彻落实的效果体现在工作成果上。三是加强督导检查。市史志办将对各县(区)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及时了解各项工作进展情况,适时请市政府督查室对各县(区)工作进行督查,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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