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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完善的图书评价体系促进学术创新发展
2015年04月22日 07:55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5年4月22日第729期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建立完善的图书评价体系,有利于促进学术事业在科学的轨道上不断创新发展。

关键词:图书;评价体系;学术;评价;创新发展

作者简介:

  编者按

  建立完善的图书评价体系,有利于促进学术事业在科学的轨道上不断创新发展。然而,目前学界关于学术评价体系的讨论大多集中在期刊评价方面,对于图书评价的关注却相对较少。为此,本期“学术评价”就图书评价体系相关问题展开专门讨论,以飨读者。

  图书评价体系中的主体与客体

  程勇真

  同行专家作为一个重要的评价主体,其作用应得到凸显,由专家、知名学者根据书籍的选题、题材、主题、语言风格、叙述方式、文化思想等要素对图书进行内容质量上的评价。这种评价的核心是只从图书的内容质量出发,而不掺杂其他任何因素,虽然费时费力,但却是一种较为精细、较为可信的评价。

  建立图书评价体系,首先要探讨和解决两个问题:一是谁来评价,即图书评价的主体是谁;二是评价什么,即图书评价的客体是什么。构建有利于学术进步的图书评价体系,要把评价主体交给同行专家和读者,评价客体也不单单是图书本身,还应包括出版社、图书作者等多个方面。基于此,笔者仅以社科类图书的评价为例,谈几点看法。

  评价主体多元化

  评价主体多元化要求科研管理部门的评价目标与学术共同体的评价目标保持一致,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尽可能让专业人员掌握研究和评价资源。具体来说,可通过以下几个途径解决。

  建立同行专家评价的长效机制。同行专家的评价是图书定性评价的主要组成部分。在图书评价体系中,同行专家作为一个重要的评价主体,其作用应得到凸显,由专家、知名学者根据书籍的选题、题材、主题、语言风格、叙述方式、文化思想等要素对图书进行内容质量上的评价。这种评价的核心是只从图书的内容质量出发,而不掺杂其他任何因素,虽然费时费力,但却是一种较为精细、较为可信的评价。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对于图书评价,尤其关系到评价对象直接或重大利益的评价都应采取此种方式,切不能因所谓工作量大而选择放弃。

  这里有一个被大家热议的问题:如何解除“讲人情”对学术评价公正性的妨碍?实际上,相关的机制措施很多,但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与核心是公开透明,揭去学术评价的“神秘面纱”。例如,评价的专家成员要公选产生,取消内定制;评价的内容和意见要公开公布,取消匿名制;专家的学术诚信记录要定期公示,取消终身制。

  建立图书的读者评价机制。图书一经出版,其销售情况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该书的受欢迎程度,特别是在当前背景下,除了出版社、书店,网络也成为销售的主要途径。而网络上的售书,很容易供读者表达他们对书的感受,给予及时的评价,当然这里还需要各网络平台注意防止“书托”对购书者的误导。目前,在很多地方,特别是各地的学校,一般都有图书馆供读者借书,书的借阅量和时间长短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该书的受欢迎程度和价值。与此同时,有很多图书馆也有对馆藏书目的评价反馈机制,这也能反映读者对图书的真实评价。

  规范图书的书评机制。在对作者进行学术信誉监管的同时,还要对评议图书的同行专家进行信任度考察。在当前学术界,某些所谓社会名流为追求出名和经济利益,使得“为图书代言”的书评行为也变得世俗化和功利化。为了杜绝此类现象对读者产生误导,我们应建立健全书评制度,尽量让内行评内行,并对书评作者和刊发平台(报纸、杂志、网络等)进行监管,设立相应的诚信制度。

  评价客体要全面

  图书评价体系的客体就是评价对象,它构成了图书价值的评价域。探讨图书价值的评价域,是为了解决评价范围问题。一般来说,图书价值的评价域应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图书出版社的评价。当前,很多出版社依附于高等院校、某个产业协会、报业集团等,虽然各有其出版物主攻方向和主打品牌,但在市场经济洪流中,这些出版社有很多都选择了综合发展的道路,特别是社科类图书,很多出版社都有涉足。有些高校、学术团体、科研管理部门选择将从业人员编著作品的出版社作为评价该书质量的一个主要标准,并在职称晋升、博士硕士点考核、课题结题、人员评奖等方面进行不同的积分。“以出版社的名气评估书的质量”,甚至“以字数评价书籍分量”,而对书的具体内容关注不够也带来了一个问题,即挤压了纯学术地位一般的出版社发展,我们应在一定质量保证范围内,对出版社进行分类分层次评价,让每个出版社在不同层次和范围内发挥作用。理想的情况下,应引导图书出版行业注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时,注重其担负的社会责任。因此,出版社在出版新书前“必须创造必要的物质条件完善严格的评审制度,实行匿名审稿制”,保持出版社的学术水准、权威地位。

  二是对图书作者的评价。由于经济利益的驱使,现在有些出版社不再将书稿质量作为出版的主要门槛,而是采用自费出版、合作出版等多种形式出版图书,这种情况有时会造成审稿人不够认真负责,使得一部分书籍质量难以保证。有学者指出,人文社会科学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不可避免地浸透着过多的学术功利性,社会科学成果评价的行政化倾向和非规范性使社会科学成果和学科管理面临困境。加强对社科工作者的监管与教育,对保证社科图书的质量至关重要。通过改变评价机制,避免“数量越多,奖金越多,成果越大”的倾向,引导研究者对图书精细打磨、追求卓越。“对学有所成的学者、教师改革评价方式,不再简单要求成果数量,而是为他们营造宽松环境,以供其‘十年磨剑’。”

  三是对图书质量的评价。当前,人们在对待图书质量评价时存在几种误区:一种是盲目崇拜,那些稀有名词较多、晦涩难懂的书籍,常常给人一种“高大上”的印象;第二种是轻普及,对大众化的读物重视不够;第三种是唯销量是从,单纯地认为畅销的图书就是好书。以上三种心理,实际上是缺乏独立判断的表现。笔者认为,对于图书质量的评价,其评价体系中应体现五个价值目标,即面对真切的问题;为了更好地行动;旨在改善人的行为;主动为实践服务;不断进行理论创新。也就是说,一个科学的图书评价体系既要以实践为基础进行建构,又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四是对图书效用的评价。关于图书效用的评价,可从两个角度进行:一是评价图书在本专业领域内的价值。除了同行专家的定性评价,还可以根据图书的被检索、被引量、被摘率来判断其效用。当然,在进行引文评价时,应了解各学科的引文特点,比如,引用率高低与图书研究的问题是否为热点有很大关系。对社会科学各学科领域的图书而言,有的引用率较高,可能与它所探讨问题的应用价值有关;有的引用率较低,但也不一定意味着其学术价值较低,例如关于小语种研究的图书往往会有这种情况。二是评价图书的社会价值。对于图书的社会价值,既要强调用一段时间、有限的实践、已有的历史事实来评价,更要注重长时间、更多实践和事实的评价。在社会科学领域,这种社会价值通常表现在作为政府机构出台有关政策、措施的依据,以及这些政策、措施实施后的效果方面。

  构建图书评价体系,既要改革僵硬的管理体制和粗线条、不精细的管理方式,还要实现对学术及知识尊重的具体化,按照学术逻辑和评价特点来制定评价规则,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但无论如何,只要明确了图书评价体系中的主体与客体,并围绕其研究确定相关的指标和权重,构建一个有利于学术进步、较为科学的图书评价体系应该指日可待。

  (作者单位:郑州大学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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